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以及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通知》。此举意在根据各地农村的实际情况,推动风电资源的本地化开发和利用,以助力乡村振兴,并促进农村能源向绿色、低碳的方向转型。
《通知》中明确指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开展需遵循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在条件允许的县域农村地区,计划以村庄为单位,实施一系列风电项目,这些项目将注重本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此行动也意在探索并形成一种新的风电投资建设模式——“村企合作”,以及一种新的收益分配机制——“共建共享”。这将有助于构建一个新的风电开发格局,即“村里有风电、集体增收益、村民得实惠”。
《通知》进一步强调了行动的几个关键原则:一是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只在条件成熟的地方进行风电建设,避免盲目跟风或一哄而上;二是要强调村企合作,确保项目既能促进地方发展,又能真正惠及民众;三是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确保风电项目与乡村的自然风貌相协调,与农村的能源需求相协同,与乡村的产业发展相融合。
对于如何实施这一行动,《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指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与农业农村部门、电网企业等共同研究提出总体方案。各地市则根据这一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更详细的实施计划。同时,鼓励各地探索新的项目备案制度,提供一站式服务,以简化风电项目的开发流程。
在土地利用方面,《通知》提出应充分利用农村的零散非耕地,并明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风电项目的并网和电价问题,也给出了具体的规定:项目应以就近消纳为主,由电网企业提供保障性并网服务,电价则按照并网当年的新能源电价政策执行。
此外,《通知》还鼓励通过土地使用权入股等方式共享项目收益,以形成多能互补的乡村综合能源系统。同时,要求落实绿色金融和乡村振兴金融政策,在融资和贷款等方面为项目提供更大的支持。
最后,《通知》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市场机制、保护生态环境和加强监测监管等四方面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