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连发生恶性事件受到社会谴责后,滴滴通过一系列行动表现了整改的决心。比如在服务中增加了一键报警和行程分享功能,负责人也站出来表态,向社会道歉,并表示要正视问题,认真整改。而在不久前,滴滴宣布从9月8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暂停提供深夜23:00至5:00时间段的出租车、快车、优步、优享、拼车、专车、豪华车服务。
到现在为止,暂停深夜服务已经持续了5天,这五天里有什么变化?变化很明显,用惯了滴滴的人感觉到了不便,出租车趁机加价,各式各样的黑车涌上街头......
与此同时,类似《滴滴消失的第一夜》这样的文章开始出现在互联网上,文章中称“没人能想到网约车消失会是什么样子,但就在这一夜之间,滴滴的停止营运,让所有人似乎都听到了“咔嚓”一声脆响——滴滴这台大机器因故宕机,夜间出门游荡的红男绿女,险些成为无家可归的孩子。”
没有了滴滴,孩子就无家可归了,那滴滴可真是伟大啊。
不过,有一句话到是说对了一半,那就是没人想到没了滴滴之后,垄断的恶会显现的这么明显。
如果你深夜出过门就会发现,夜间打车的选择是很少的,基本上只有出租车和滴滴。现在一下少了一半,确实会给深夜出行的人带来不便。并且这种戛然而止造成的短期供需关系失衡会让人有一种巨大的落差,感觉生活受到了影响。而这可能也是滴滴想要看到的。
在此之前,滴滴的公关一直高高在上,很少走亲民路线,但如今类似《滴滴消失的第一夜》这种文章却大量出现,我认为这不是一种偶然。
据央视《新闻1+1》报道,滴滴的暂停夜间网约车服务并没有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有人会觉得,我自己停止自己的服务难道还要经过政府同意?是的,根据201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该提前30日向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
这条规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的服务涉及到了公共问题,一旦停运就会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和运转,那么你就必须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这也可以说是政府部门反制垄断的一种措施,怕的就是垄断企业拿撂挑子不干威胁政府和用户,造成社会秩序紧张。试想一下,如果滴滴把停运的时间换成早高峰或晚高峰,造成的影响将会更大。
也许有人觉得,我可换乘出租车或曹操、易到、首汽之类的服务。但是要知道,在滴滴一家独大后,出租车行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市场已经缩水不少。而滴滴的其它竞争为了避开滴滴的锋芒,主攻的是商业客户,这类服务价格高昂,并不适合普通人日常使用。
所以说,这次滴滴的“整改”,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摆了政府一道,通过舆论让政府的监管层处在了非常被动的位置。殊不知,滴滴的夜间停运本身是违规的擅作主张。
之所以滴滴能够翻身反客为主,靠的就是垄断在撑腰。回想当初的中兴芯片事件,为什么一纸来自美国的禁令可以扼住中兴的咽喉?就是因为美国对中国形成了芯片垄断。同样的,滴滴目前的状态实际上也是垄断了网约车市场,所以当它停止服务后,用惯了滴滴的人会感到明显的不习惯。
我们都知道,垄断是一个负面词汇,任何一个企业,只要它达到了垄断地位,它就会“变态”,由原来除恶的英雄变成恶本身。
此时,政府的监管和规定已经对滴滴形同虚设,因为在垄断下滴滴已经拥有了绝对的主动权,甚至已经达到了可以裹挟民意的地步,让政府都无可奈何。可实际上,这最后伤害的还是消费者。垄断带来了傲慢,此时,谁又敢说悲剧不会再而三地发生?
有竞争和没有竞争造成的结果,我们其实已经见了很多了。以前淘宝一家独大,各种假货横行,后来有了京东,淘宝开始清理假货;也正是由于有竞争,顺丰才能提供快速高质的服务。再看看百度,自从谷歌搜索离开内地,百度一家独大后干了哪些事大家都有目共睹,没了竞争压力的百度也很快地从BAT三巨头的宝座上跌了下来。据说最近竞价排名又死灰复燃,并引发了社会关注,这对于百度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企业是逐利的,在这一过程中,必定会追求垄断地位以获得超额利润。但在过去,垄断很难长久,因为市场是开放的,每个人都在担心门口的野蛮人,逼着企业必须通过完善服务和创新来始终保持垄断地位。但在资本力量如此强大的今天,企业完全可以通过资本的运作打击竞争对手,因为比起服务质量和创新来说,消费者在短期内更关注价格,这就给了资本靠暴力手段干掉竞争者的机会。
现在很多企业在面对竞争时的出发点就有问题,似乎把对方打死才能称之为胜利者。可实际上竞争的真正意义应该是共同变好,而不是打败对方。为什么我们要提倡奥林匹克精神,因为“更快、更高、更强”代表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跑步比赛中,比的是谁跑得更快,而不是跑之前先打一架,打赢的人可以慢慢跑过终点。
对于商业来说,想要保持良性的市场环境,让企业不断完善服务、积极创新,唯一的方法就是保持竞争。不仅是滴滴,也不光是互联网行业,而是所有的行业都要有充分的竞争来防止他们因为垄断而“变坏”。
滴滴的“变坏”虽然特殊,但并非偶然,也不是孤立的。无论在哪种经济形态下,都不存在天生的坏公司。很多公司“变坏”,往往发生在多种客观因素推动下成为公共领域的事实垄断者之后。这种退化无关道德,但与市场秩序的规范方式和思路密切相关。
除了滴滴外,我们社交用的微信、新浪微博等不少互联网领域的巨头都已具备了一定的垄断性。我们很难想象,如果哪天腾讯说要关闭微信进行测试会对社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互联网时代,企业通过竞争和优秀的产品占据了用户的常用习惯,那么就自动地具有了公共属性,除了自己要主动履行公共产品的社会责任,还应该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只有通过维护竞争,才能够保持企业的活力,才能保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够带动产业升级和消费升级,这点无论是对民企还是国企,都是同一个道理。
今天我看到了一条新闻,是美团打车美团打车在9月8日全面升级了“自动分享行程”及“紧急联系人功能”,专门针对的就是夜间行车安全问题。升级后,用户在夜间时段打车需先添加紧急联系人,设置成功后,再打开自动分享行程并设置分享时段,才可以发出订单。乘车过程中,用户的行程将以短信形式自动发送给紧急联系人,确保夜间行程的安全性。
看到这条新闻我感到了一点放松,不仅仅是因为乘车人将得到更加安全的保障,而是竞争的苗头已经出现,希望这点星星之火可以给网约车行业带来一次彻底的净化和升级。